兒童懂得什麼是愛嗎?

文:吳俊漢醫師

熱衷哲學思考的古希臘人,在描繪人際關係裡的緊密感時,用了4-5個不同的字眼來形容「愛」,其中,跟親子之間有關的,叫做Storge;在古代的中國,受儒家禮制影響,講的是孺慕之情、父慈子孝。那兒童到底怎麼了解自己是「被愛」的呢?

美國作家Gary Chapman從1992年起,陸續出版一系列《…愛之語》的暢銷書,包括了夫妻間、單身者、還有兒童,在這三本主要著作中,他提出兩個脈絡相承的想法,我們集中來看《兒童愛之語》是怎麼說的:

●人有「情緒箱子」。兒童的情緒箱子被填滿之後才能進行訓練和管教,而這些箱子只有「無條件的愛」才能填滿。「無條件的愛」才能預防憎恨、不被愛的 感覺、罪惡感、恐懼、缺乏安全感等毛病。並且,當我們提供「無條件的愛」給孩子之後,我們才能深入了解他們,進而處理他們不管是好或壞的行為問題。

●每個孩子都有一種最主要、最能懂得父母愛他們的方式,常見的有5種:➊身體的接觸;➋肯定的言詞;➌精心的時刻;❹接受禮物;❺服務的行為

您認同他的看法嗎?愛是一種很難被精確衡量的現象,在情緒取向治療的現場中,我們會聽到伴侶之間這類的對話,像「我需你的時候,你的回應好冷淡,我感覺你不在乎我」、「你一直挑剔我這個那個,我覺得你好像刺蝟,我不敢靠近你」,有沒有發現,這裡面有不少《愛之語》的反例:當愛之語被呈上檯面時,依附關係的需求亮燈了,如果對方沒有好好接招,就可能開啟一段惡性循環。

Gary Chapman的理念到底能不能被檢視呢?美國確實有一些相關家庭研究在做,如果把一段關係的品質滿意度做為標的,是「了解別人的愛之語,調整自己的相應模式」(Gary Chapman的原旨就是這樣)比較好,還是「別人先了解我的愛之語,我被滿足了,再去了解對方的愛之語」比較好,雖然沒有定論,但支持Gary Chapman原始想法,或後續延展出來的,像 Gottmans’ diagram這類的概念,確實得到比較多認可。

而孩童有沒有辦法了解愛是什麼、體驗被愛的感覺呢、評價親子關係的品質呢?2018年在家庭研究領究頗具分量的Family Process期刊,登載了一篇很有趣的質性研究,由西北大學、田納西大學、密西根大學一起合作,找來58對育有一名2歲幼兒及另一個在幼稚園至國小階段孩童的夫妻,先以婚姻滿意度問卷確認每一對夫妻,確實都如嘴巴上講的一樣「對婚姻甚是滿意」之後,分別進行兩次訪視,第一次訪視著重在夫妻兩個個人及觀察他們的互動,第二次訪視則看整個家庭的互動,並找長子或長女來晤談。夫妻會被分別問「你與孩子間做什麼事來表達你的愛意」,孩子則被問「你的爸/媽做什麼事讓你覺得你被愛,你覺得爸/媽還能做些什麼事?」

彙整了爸爸、媽媽、孩童三方的觀點後,得到了上表及以下有趣的討論:

●有5大類被三方面認可的「愛的行動」:➊一起玩、一起做一件事;➋表露愛意:肢體接觸,像親親抱抱、口頭上挑明的「我愛你」;➌整頓家務、一起吃飯、一起去教會這類相當日常的事務;❹協助功課、討論學校人際關係、指導如何騎腳踏車這類有幫助意涵的行動;❺冰淇淋、棒棒糖、或送禮物

●孩子最能「感受被愛」的行動依序就是➊❷➌❹❺,而且親親抱抱明顯比「我愛你」這句話有力量,內文還有提到「在➋當中,他們明顯感覺媽媽比爸爸更會這麼表達愛意,大概是2:1」,但並沒有說他們不喜歡爸爸以這種方式表達愛意。

●從孩童的體驗來看,當「媽媽表露愛意」、「爸爸一起玩、一起做一件事」時,是他們最能感受被愛的方式。

●孩童的感受有性別差異,以「爸爸一起玩、一起做一件事」這件事來說,男孩覺得一起玩比較有fu,女孩則覺得一起閱讀、手作比較有fu。

●雖然樣本不多,但似乎仍呈現出代與代間「性別刻板」的遞延,也似乎呼應了依附理論中常提到「爸爸是個好玩伴,做為孩童探索的安全依附;媽媽是個照顧者,做為孩童尋求慰藉時的安全天堂,這兩種不同的經驗是提供孩童早期發展重要的安全感來源」的講法。另外,在別的針對單親家庭、同志家庭的研究中,也看到孩子「有被供給➊❷➌❹❺的愛的行動時,他/她就覺得被愛」此一現象,所以重點就只是「爸媽要以孩子能感受到的方式來表達愛的行動」。

當您把Gary Chapman的說法,跟這份研究一起對比時,您有沒有覺得身上的擔子輕了一些呢?原來愛孩子,可以很自然地、不彆扭地讓他/她感覺得到。

Scroll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