體罰的三段式思考

文:吳俊漢醫師

(圖片取自What is Spanking? Everything You Need to Know)

上週4月30日,是「世界不打小孩日」,然而新加坡教育部在4月中時宣布,明年起會恢復對國小高年級及以上的學生的懲罰措施,若出現參與霸凌、打架、嚴重的惡作劇等嚴重不當行為,依初犯累犯之不同,將面臨停學數日、用藤打打手掌或臀部數下 (僅對男學生)、調降品行分數,在新加坡的學制裡,品行分數不是擺設用的,會直接影響學生的升學、校園榮譽、能否獲取國家的獎助學金等。

早在1762年,法國思想家盧梭在《愛彌兒:論教育》一書中就有表達過反對體罰的想法,而這些年國際上多數的先進已開發國家也在實施零體罰政策,新加坡這個復古又逆風的教育政策確實令人意外,然而,我們試用黑格爾的正反合邏輯,再來思考一下:體罰真的是一個禁忌話題嗎?

正:適可而止的後備體罰看來並沒有壞處

過去我們曾在《處罰是一點都不行的嗎?》中第一段「輕度拍打真的也不行嗎?」講過一個以3個隨機分派試驗做的統合分析,再說一次這個研究看到的重點:

  • 2 至 6 歲有對立反抗行為的幼兒,當溫和的「暫時隔離」(Timeout)失效時,精確執行的「後備體罰」(BACK-UP SPANKING,如在屁股上拍打兩下)展現了正面效果:能非常顯著提升孩子對「暫時隔離」的配合度(效應值 g=1.80)以及對家長口頭指令的服從度(g=0.87),整體效應值 g=1.33。這顯示後備體罰相當大程度扮演了建立行為底線的角色。
  • 利用兩種不同統計方法估算,一個是假定體罰有害,一個是假定體罰無害,輕度拍打屁股真實因果效應的範圍,結果可以發現,好像年齡越大,輕度拍打屁股對後續外化攻擊行為越有影響?其實沒有,它的效果量非常之小,從-0.04到+0.12,這在研究中是微不足道的,連小效果量都算不上。(作者另有補充承認,確實因體罰的正面效果會隨兒少年齡變大衰減,所以他的研究樣本裡主要是2-6歲幼兒,而且建議是孩子若學會配合就要快速停止使用輕度拍打屁股的手段)
  • 「慣性體罰」對兒少發展的平均因果影響力也很弱,甚至趨近於零:
    • 雖然許多研究顯示體罰與負面結果相關,但這些負面影響在控制了「初始行為」(即體罰發生前的行為問題)後,體罰僅能解釋不到 1% 的行為變異(0.16% 至 0.64%),換句話說,孩子後來的問題可能更多是因為原本的性格、家庭環境、父母精神健康狀態或貧窮,而非那幾次輕微的拍打。

反:體罰在中低發展國家的傷害

2025年時,在《nature human behaviour》上發表了一篇相當大樣本的統合分析,包括了189 項研究,全球 92 個低收入與中等收入國家的樣本:

上圖呈現了所有樣本裡,體罰跟16 個領域 的負面後果具有顯著統計相關,包括心理健康問題、親子關係惡化、物質使用、社會情緒發展受損、學業表現不佳以及外部化行為問題增加。總效果量為0.35,雖然不能算很強,但足以證明體罰在這些國家對兒少發展具有普遍的損害。

另外,作者為了證明「體罰 = 普世有害」的觀點,援引了已開發的OECD國家的資料,如上圖類似的分析,總效果量為0.33,非常接近,又對原始樣本分析,無論是在哪個地理區域、該國是否有立法禁止體罰、或者是體罰發生在家庭還是學校,體罰與有害結果的關聯在所有群體中都是一致的,即使控制了更多變因後,總效果量會變小,但往「有害」的方向是沒有改變的。

這篇論文比較耐人尋味的是最後一個圖:6種管教法與兒少身心發展結果的關聯,左欄由下往上看:

  • 體罰與心理攻擊 (對孩子大聲吼叫、侮辱或威脅) 是很確定有害的,這直接被歸類在「暴力管教法」
  • 「非暴力管教法」裡面的A. 剝奪特權 (如:沒收玩具或暫時不理會孩子),與B. 正向強化 (如:向孩子許諾獎勵以及讚美孩子),單獨運用時結果是非常發散的,統計也不顯著,意味著這種手段既不會顯著增加風險,也不會顯著降低風險。
  • 「非暴力管教法」裡面的講道理 (如:解釋為什麼行為是錯誤的,以及要求孩子道歉) 單獨運用時,雖然結果比較一致且傾向於降低風險,但統計也不顯著,意味著這種手段既不會顯著增加風險,也不會顯著降低風險。
  • 兩項或更多形式的非暴力管教(例如同時結合講道理與正向強化)時,才會顯示出與降低有害結果風險的顯著關聯(d=−0.06)也是唯一一個能顯著降低兒少發展風險的管教形式

合:為什麼自然後果很難運作

從上面兩個研究我們看到略顯矛盾的地方,兩份同為統合分析,但研究的地區、對象是不一樣的,而且依照研究倫理,隨機分派體罰與不同管教法是不可宜的,所以絕大多數關於體罰的研究都依賴觀察數據、孩童/父母自陳的狀況,而非第一個研究是使用隨機分派試驗,事實上,第一個研究採納的樣本,也都是1990年之前北美的樣本,能否適用現在的情境也未可知。

一般正反合論述要在對立矛盾中找尋統一,那我想集中在第二段裡面的爭點:為什麼單純的正向強化、或者是正向教養講的「自然後果」常使不上力? (可以先看看《零體罰政策的賽局》裡講的困難及台灣教師們的感受):

  • 兒少大腦發育的時程:負責連結因果關係的前額葉皮質直到 25 歲才發育成熟。對於年幼兒童,其「時間A事件帶來時間B的後果之間串聯」起來的能力極弱,當下的痛苦(自然後果)往往無法回溯連結到昨天的行為,導致在經驗中學習失效。
  • 家長的焦慮:自然後果也可能伴隨不可逆的代價(如受傷或學業大落後),家長因保護本能或社會壓力,常忍不住提前介入,或在後果發生後加入一頓說教,將學習機會又變為隱性懲罰。
  • 執行者的心理負荷 執行「剝奪權利」或「說理」需要極大的耐心與情緒穩定性,在資源匱乏的中低發展地區,這情緒勞動對家長是巨大的挑戰。

所以再一起重新思考:體罰是完全不行的嗎? 科學數據傾向於「不行」,但實務保留了做為「後手」的可能。即使主流的觀點傾向絕對禁止,但在減少嚴厲體罰的同時,似乎需要讓家長、老師有個「比打更有效」的複合式非暴力管教工具包,也是我們之前提過的:「把所有類型的徾戒從歷代父母的教養工具箱中移除,甚至把『暫時隔離』、『拍打兩下屁股』這些有證據的方式妖魔化成體罰,認定它們就一定會對兒少產生不可抹滅的長期傷害,只會讓父母失去一項能夠有效處理兒童不當行為的工具而已」

參考文獻:

Cuartas, J., Gershoff, E. T., Bailey, D. H., Gutiérrez, M. A., & McCoy, D. C. (2025). Physical punishment and lifelong outcomes in low- and middle-income countries: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ultilevel meta-analysis. Nature Human Behaviour, 9(5), 320-335.

Larzelere, R. E., Gunnoe, M. L., Pritsker, J., & Ferguson, C. J. (2024). Resolving the contradictory conclusions from three reviews of controlled longitudinal studies of physical punishment: A meta-analysis. Marriage & Family Review, 60(7), 395-433.

Singapore Ministry of Education. (2026). Unified discipline framework for schools: Implementation of detention, suspension, and corporal punishment starting 2027. Singapore News (Shicheng News). Retrieved from https://www.shicheng.news/zh-hant/v/oYPYY#new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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