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中的痛苦有解嗎?

文:吳俊漢醫師

最近剛參與完情緒取向治療(Emotionally Focused Therapy,簡稱EFT)的第二階段訓練,密集的演練中,暴露在各類的婚姻困境中,結束後很有感觸。

查了一下內政部最新的統計數據,摘錄幾個重點:

  • 我國111年離婚/終止結婚對數有偶人口離婚率為10.0‰,較102年減少0.5個千分點。
  • 111年離婚/終止結婚者之婚齡中位數為8.0年,即約半數離婚者婚齡未超過8年;婚齡結構中,以結婚未滿5年者占34.3%最多,5~未滿10年者占23.3%居次。
  • 近10年(102至111年)未滿5年離婚/終止結婚(即婚齡未滿5年)者之占比皆超過30%,102至110年連續緩增,另30年以上離婚/終止結婚占比呈逐年增加趨勢

恰好最近巴以衝突,在歐美國家的反猶運動又再次挑動起來,有學者又重新熱議起政治學者Huntington在1993年提出的文明衝突論,主要的爭論就是「不同社會、宗教、文化的差異會帶來大規模的衝突」。我沒有要細究,也沒有能力探討這裡頭的是非對錯,但我們把問題化約成婚姻裡頭的兩個個人,是不是也因著價值觀、原生家庭養成的習慣、對彼此互動裡的期待與解讀不同,起先可能還能磨合,磨到耗損了,遍體鱗傷了,就想說「算了吧,我們真不適合彼此」

舉個北愛爾蘭的例子,北愛爾蘭社會的兩大信仰是天主教與基督教(對台灣人可能霧裡看花,但這是兩個不盡相同的信仰),大部分的婚配雙方都是同一個信仰的,但有少部分婚配是跨信仰結合的,這類的夫妻,身體健康的指標沒有比較差,但心理健康的指標、幸福感是明顯比較不好的。

再舉兩個反證:

  • 2011年,對新婚還沒有孩子的夫妻的研究說明:總結起來,雙方都對信仰比較虔誠時,婚姻的適應會比較好,但虔誠這個現象,是對本來就比較逃避退縮親密感的一方比較好,可以抵消原來的依附傾向對婚姻適應的不良,但對本來就比較追擊要求親密感的一方,反而會有點加遽原來的依附傾向對婚姻適應的不良。
  • 2021年的研究說明,共同的信仰對婚姻滿意度是正相關的,而且其中個人的幸福感、關係中的親密感、性生活的滿意度都會比較好。

不同的社會對信仰的看重不太一樣,台灣當前的社會,自以為不需要信仰的,大概也不少,但2021年東吳大學范綱華老師的調查研究也發現「宗教信仰對於臺灣年輕成人主觀福祉(包含生活滿意度跟快樂感)確實具有正向效應。即使有宗教信仰者的群體樣貌(女性與早婚比例較高、負面生命經歷較多)較接
近社會中的相對弱勢群體」。

舉了3個信仰跟婚姻的例子,也講了本土的信仰與幸福感研究,我不是要論證「有信仰比較好」這件事,而是要說:信仰乍看之下可能跟生活有點遙遠,也不是什麼大事,它對婚姻關係都可以產生影響力了,更何況每天生活中的柴米油鹽、育兒接送、財務家事、婆媳關係等等,夫妻兩個人怎麼可能都整齊畫一?

婚姻裡有著各樣複雜的角色定位與關係:本來的自己,配偶的另一半,孩子的爸媽,婆媳或翁婿,就會產生很複雜的人際網絡。不僅沒有人是天生就懂得做爸媽的,其實也沒有人天生就懂得如何扮演婚姻中的各個角色,而關係中總是會有不一致的時候,可能好心辦壞事,可能委屈無人知,久而久之口角、冷暴力…等等無數的痛苦,就累積成無緣的結局。

EFT的目標不是在當和事佬,不是在重燃愛火,不是在討論家務分工,不是在化解恩仇,不是在放下情緒,而是在跟關係裡各種受傷的情緒直球對決,而是在治療者的協助下讓雙方再次經驗到惡性循環的歷程,也體認到雙方在僵化的互動模式裡的責任,進而建立新的互動循環,也因為是建立新的互動循環,EFT並沒有導向「一定要合」的結局。

我們特別強調EFT是有實證的,有超過20年的研究,2022年在Couple and Family Psychology: Research and Practice期刊登載的統合分析研究(要知道婚姻治療要做到量體可以分析是非常不得了的)顯示:在樣本數330對夫妻中,EFT的介入法在治療結束時可以達到70%的夫妻認為關係是明顯改善的,且效果可以持續到「治療結束後2年」,最後這點在其他的婚姻治療中幾乎是做不到的,在比較著重問題解決、分工角度切入的行為伴侶治療、認知行為治療、Gottman method都做不到這點。本診所日前已開始提供以EFT架構的婚姻、伴侶、親子關係的諮商與治療。只要雙方對彼此而言,都是那個重要的,有情感連結的他人,若陷在痛苦的互動中,就可以考慮以EFT的治療架構來處理,若有意願,請填寫諮商表單

Scroll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