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吳俊漢醫師
在之前一篇文章《來不了伴侶治療的原因》中,我已經講過為什麼希望雙方到場,因最近有些個案提到關係困擾,推伴侶來治療,自己反而在猶豫,所以我特別再寫一次。

伴侶治療的本質與目標
有困擾的重要關係裡,問題是層出不窮的,治療師不可能一個個以問題解決為導向地去討論,這就會落入認知導向,或認知行為導向的婚姻治療的盲點,因為治療終止後,重要關係中就不會有意見分歧的時候嗎?那立場相左時又要緊急call out治療師嗎?伴侶治療並不是單純地解決某一個特定的問題,而是透過治療師的引導,幫助伴侶更深入地了解彼此,改善溝通方式,增強情感連結,最終建立一個更健康、更穩定的關係。兩個有得到足夠實證支持的治療學派:Gottman Method 或 EFT,縱使兩個學派切入的作法不同,但都是要求夫妻要同時到場的。
伴侶治療的目標主要包括:
- 改善溝通模式: 學習更有效地表達自己的需求、感受和想法,並傾聽、理解對方的觀點。
- 增強情感連結: 重建信任,加深親密感,讓彼此感受到被愛和被理解。
- 解決衝突: 學習健康的衝突解決方式,避免爭吵升級,找到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。(註1)
- 提升關係滿意度: 讓伴侶雙方都對關係感到滿意和幸福。
(註1:Gottman Method在比較強調解決衝突,前提要先做到至少 5:1 的正向溝通與重建情感聯結,會透過操作具體的對話來溝通彼此的歧見,EFT比較少著墨這點,比較側重把重建情感聯結做到更穩固,傾向讓夫妻在關係改變後自行調解。這兩個學派做過許多對比的研究,證實在治療結束時的親密感、發展出恰當衝突解決模式的表現效果是不分軒輊的。關於Gottman Method處理婚姻難題的要點,可以參見《婚姻中的毒物及解毒劑》一文)
兩人同時到場的必要性
1. 直接觀察互動模式:
- 真實呈現問題: 治療師可以通過觀察兩人在治療室裡的互動,直接了解他們在關係中所面臨的具體問題,例如溝通困難、衝突模式、情感表達方式、依附的傾向等。治療室現場是一個最真實觀察兩人互動的場域,現實中怎麼互動,治療室中也會這樣互動,要演要藏是不可能的。
- 即時回饋: 治療師可以及時反映表層與深層情緒給雙方,以及串連雙方的依附渴望,也能將很多乍聽之下有破壞毀滅性的言行,把原來隱而未顯的心情與需求重新界定出來。
2. 提供客觀的第三者觀點:
- 中立立場: 治療師作為一個中立的第三者,可以從客觀的角度觀察伴侶之間的互動,反映各自的依附需求及衍生的情緒、反映僵持不下的惡性循環中,兩個人都受苦也都有能力改變。
- 減少防衛性: 當兩人都坐在治療室裡時,都有機會得到治療師給予更多的同理回應,可減少防衛性的反應,進入到更深層的情緒表達,表達脆弱、需要伴侶的那面。
3. 共同參與解決問題:(註2)
- 共同承擔責任: 伴侶關係是一個雙向的過程,問題的產生往往是雙方共同造成的,因此解決問題也需要雙方的共同努力。
- 建立合作氛圍: 兩人同時參與治療,可以增強彼此的合作意識,共同為改善關係而努力。
(註2:EFT的治療當然也講求這個三方合作的治療同盟,只是因為大量時間都在處理依附的訊息,所以比較不像「解決問題」)
4. 學習新的互動模式:(註3)
- 實時練習: 在治療室裡,伴侶可以練習新的溝通方式和互動模式,並得到治療師的指導和反饋。
- 鞏固治療效果: 透過在治療室裡的練習,伴侶可以將學到的新技能應用到日常生活中,鞏固治療的效果。
(註3:EFT的治療會通過很多鼓勵雙方現場跟對方說心情說感覺的演練,加深彼此的情感聯結,並發現原來伴侶起初的心意,進而能夠成為彼此的幫助者)

上圖取自The Enemy Is Not Your Partner – It’s the Distress Cycle,我在《感情生活裡的追逐與閃避》中用過這個圖,不同依附傾向的人,會以不同強度的方式去靠近或想分離,那都是他們用來恢復冷靜、安撫自己的方式。但是藏在下面的心情,其實是非常類似的,有悲傷、無助、害怕、羞愧…這些不容易啟齒的心情,在關係不良時,更不容易啟齒,然而,在雙方同時到場的治療中,這些共有的心情會是治療突破很大的元素。
只有一個人來的婚姻治療會有什麼風險?
- 資訊不完整: 單獨治療只能從一方的視角來了解問題,而另一方的想法、感受、行為模式等重要資訊都無法獲得。這就如同拼圖缺少了一大塊,無法完整呈現問題的全貌。而且大家可以自己想想:如果你在關係裡覺得痛苦,但另一半不來,或是你被另一半推來治療,另一半「希望你改變」,這種治療過程恐怕是訴苦告狀居多,尤其是後者,這叫「非志願個案」,這個人很容易覺得自己是被怪罪的一方,這樣很難有效果的。而沒來的那位呢?沒有替自己申辯的機會,也沒有在現場回應另一方的機會,就被迫坐實了某些罪名,也會造成真相的模糊、治療師立場的偏頗。
- 解決方案的局限性: 婚姻問題的解決需要雙方的共同努力。單獨治療只能針對個人的思想、情感和行為模式進行調整,而無法直接改善夫妻之間的互動模式。因此,單獨治療所提出的解決方案往往是片面的,無法從更根本上解決問題。就以前兩天提到的逃避親密者與追擊親密者來說,單獨治療,原來的模式是很難改變的,對來治療的逃避親密者而言,沒來治療的另一半的行為模式還是使自己喘不過氣來,對來治療的追擊親密者而言,沒來治療的另一半的行為模式還是使自己感到不被重視,那治療下去怎麼會有用呢?
- 動機不足: 結合以上兩點,治療室外現實生活的改變可能很少。這樣治療的週期就會慢慢散掉,最後也許就不想繼續了。
- 治療進度緩慢: 婚姻治療的進度往往取決於雙方的合作程度。單獨治療由於資訊不完整、解決方案有限等原因,治療進度會相對緩慢。
- 綜合以上,就是耗時費力、效果低下、錢花得不值得
參考文獻:
Gurman, A. S., & Burton, M. (2014). Individual therapy for couple problems: Perspectives and pitfalls. Journal of Marital and Family Therapy, 40(4), 470-483.
Isakson, R. L., Hawkins, E. J., Harmon, S. C., Slade, K., Martinez, J. S., & Lambert, M. J. (2006). Assessing couple therapy as a treatment for individual distress: When is referral to couple therapy contraindicated?. Contemporary Family Therapy, 28, 313-322.
Biesen, J. N., & Doss, B. D. (2013). Couples’ agreement on presenting problems predicts engagement and outcomes in problem-focused couple therapy. Journal of Family Psychology, 27(4), 658–663.